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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商品外包装应标注垃圾类别的建议

    2019-06-21   阅读数:27283 【字体:  【打印】 【关闭】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进行垃圾分类是从垃圾处理的前端换届减轻环保负担。当前,我国不少省份和城市已开始垃圾分类处理。

    但当前生活中,喝完的牛奶(酒)盒(瓶)、用过的塑料袋、废弃的电子产品(塑料泡沫),等等,很多盒子外包装上标明“请注意环境卫生,不要乱扔垃圾”,但是站在分类垃圾桶前,却不知该把垃圾扔到哪儿合适,这是很多人时常遇到的难题。

    建议:

    第一,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第二,商品在各类产品的外包装上注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第三,企业设计策划有趣的外包装、有意提醒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参与包装回收。(武前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