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多党合作 >> 政策指南

    建议出台因建筑材料涨价而允许调差的相关政策

    2019-06-20   阅读数:25891 【字体:  【打印】 【关闭】

    自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由于受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和强化环保治理工作等因素影响,导致钢筋、混凝土、河砂、碎石、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飞涨,其中钢材从2480元每吨,涨至5000元每吨;混凝土从320元每立方,涨至600元每立方;河砂从30元每吨,涨至140元每吨;碎石从60元每吨,涨至150元每吨;水泥从280元每吨,涨至520元每吨。

    此次材料价格飞涨导致在六安施工的企业是国企或央企的均因材料涨价而停工,但六安本地企业全部没有停工,为了支持六安建设,特别是政府的棚改安置房项目,因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拆迁户回迁安置,政府安置的过渡期费用很高,以及社会的稳定,在明知会造成自身巨额亏本的情况下,仍然按质按期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对六安贡献是巨大的。

    因建筑材料涨价,施工企业举步维艰,难以生存,涉及的劳务班组工人工资﹑材料供应商材料款牵涉面广产业链大,所造成的连锁反应是巨大的,极易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若材料涨价不给予调整,企业难以承受,继而会造成有很多人失业及企业破产。